1.采购货物有关信息
(1)设备或材料名称:短波红外脉冲激光器
(2)主要技术参数:
波长调谐范围:650-1000nm(信号光),1100-2700nm(闲频光);
信号光最低输出光功率:>1200mW;
信号光输出功率特定波长最低值:>1950mW@700nm,>1800mW@800nm,>1660mW@900nm;
闲频光最低输出光功率:>160mW;
闲频光输出功率特定波长最低值:
>1060mW@1370nm,>950mW@1530nm,>880mW@1750nm,>750mW@1900nm,> 750mW@2100nm;
泵浦激光辅助输出:1050+/-5 nm,输出功率:>3 W;
倍频输出:525+/-2nm,输出功率:>250mW;
激光脉冲宽度:<200fs;
激光重复频率:80+/-5 MHz(固定值);
(3)其它参数要求:
激光器可输出同步信号,可满足以下参数要求:
阻抗: 50欧姆;
同步信号幅值:> 1 V;
同步信号脉宽:> 1 ns ;
同步信号重复频率:80+/-5 MHz (固定值,且与激光器出光同步)。
(4)数量:1
(5)产品报价说明:供方应以人民币报出本次所有货物和全部服务的一次性总价,应包括外贸代理费、税金、运杂、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,即该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前发生的所有费用。
(6)交货期限: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。供方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等工作。
(7)交货地点:北京市海淀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5号楼
(8)是否接受进口产品:是
2.预算(最高限价):85万
3.参选单位资格要求
(1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、响应招标、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;
(2)响应人(供应商)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⑥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3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;
(4)本项目不允许转包、分包;
(5)近三年内,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,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、被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),不得参与本项目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关于“合格响应人”的其他条件。
4.验收与付款方式要求
按本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参数验收货物(如低于本文件中的技术要求,需方有权拒收)。
进口产品付款:合同生效后开具100%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(L/C),其中90%货款凭装运单据支付,10%尾款凭买方签字确认且加盖单位公章的验收报告支付;或者采用到货验收合格后100%付款(后T/T)的支付方式。
内贸产品付款:合同生效后首付30%合同款,产品到货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另外70%。
5.售后服务要求
(1)设备的保修期自最终验收之日起不低于 12个月。在设备的保修期内供方应该无偿修理以及免费提供备件,如设备重复出现同样的问题,无法彻底解决或是属于设备先天不足的质量问题,供方应负责解决包括退换。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供方承担。
(2)在设备的保修期外供方无偿提供设备的终身维护维修、软件升级服务。配件费用按成本价收取费用,免人工费。
(3)2小时内响应,48小时到达现场。
(4)提供免费安装、调试和培训;应需方的要求,每年至少培训一次。
(5)供方需对采购项目的供货方案、售后服务方案做出详细说明和承诺。
(6)供方需明确培训服务内容。
6.其他要求
(1)供方若为代理商,并且所售产品为进口产品,应出具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书。
(2)供方提供同型号或类似型号设备销售合同至少4份。
(3)供方应提供同型号产品的相关技术文件,如生产厂家产品彩页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,所提供的文件需明确清晰显示本次采购要求的指标及功能。
7.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
报名方式:将报名信息(公司名称、地址、法人证书扫描件、销售资质证明扫描件、销售人员身份证明、联系方式等;切勿发送电子版报价单)发送至邮箱yanyuzhao@buaa.edu.cn。
截止报名时间: 2022年4月1日。
8.竞价会时间及方式
具体时间和开会方式由中心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通知。
9.参加竞价所需提供资料
参选供应商需将正式书面报价单和报名资料(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好)邮寄至以下地址:
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弘安路85号中关村新兴产业前沿技术研究院2号楼,赵老师收,电话: 1340164008。
10.采购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(采购项目咨询)
赵老师,1340164008(上午9点-11:30;下午14:30-17:00)
11.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(异议或投诉)林老师,010-82313101(上午9点-11:30;下午14:30-17:00)